根據《國務院關于修改<建設項目竣工(gōng)環境保護管理條例>的決定》(國務院令第682号),以及環保部《關于發布<建設項目竣工(gōng)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>的公告》(國環規環評[2017]4号),現将《甘肅普爾康藥業有限公司天然氣鍋爐項目竣工(gōng)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》及驗收意見公示如下(xià):
建設項目名稱:甘肅普爾康藥業有限公司天然氣鍋爐項目
建設項目地點:甘肅省定西市隴西縣文峰鎮長安路218号
建設單位:甘肅普爾康藥業有限公司
建設項目性質:新建
驗收報告編制單位:甘肅鑫興銘環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
驗收結論:甘肅普爾康藥業有限公司天然氣鍋爐項目在建設過程中(zhōng)基本執行了各項環境保護措施,運營過程中(zhōng)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有效,工(gōng)程建設對環境空氣、水、聲環境質量的影響在可接受的範圍内,建議工(gōng)程通過竣工(gōng)環境保護驗收。
公示内容:驗收調查報告、驗收意見(詳見附件)
公示時間:20個工(gōng)作日
公示期間,對上述公示内容如有異議,請以書(shū)面形式反饋,個人須署真實姓名,單位須加蓋公章
聯系人:陳燕
聯系電話(huà):15352037509
甘肅普爾康藥業有限公司
2021年3月1日